近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高锋深入该院第三检察部专题调研2022年以来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主管第三检察部的副检察长张泰英就今年以来开展司法救助案件情况进行了汇报,第三检察部主任韩俊英又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情况进行了补充汇报,代检察长陈高锋听取汇报后,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就第三检察部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不及时,线索移送迟缓被动等问题,代检察长陈高锋立即召开了第三检察部、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会议讨论、研究。在会上,首先由副检察长张泰英组织参会干警学习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内容,通过学习,使参会干警全面、深刻的了解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知识,以统一思想,提高对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高度认识,使司法救助工作开展取得良好的效果。其次主管第一检察部的副检察长郑道强就今后规范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作了进一步的强调,要求第一检察部的全体干警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严格按照高检院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函规范的格式及时移送,使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亲属得到及时救助,真正发挥检察职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最后代检察长陈高锋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全面履行办案机关的司法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在司法工作中充分反映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帮助被救助人走出生活困境。二是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门在接受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后,将有刑事被害人的移送起诉意见书向控申部门移送一份,以利于控申部门提前介入并做好与一部的衔接工作,确保应救助尽救助。三是要求一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树立救助意识,全面了解当事人受不法侵害造成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一方面要主动告知其申请救助的方式,另一方面要及时将案件线索向第三检察部移送,使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得到及时的救助。四是第三检察部控申部门在接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后,要及时启动调查程序,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做到公平合理救助。五是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团结协作,和谐奋进,积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李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