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公开送达深化检务公开
日期:2022-04-08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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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下午,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该县文川镇某社区开展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大会,现场普法说理,成效良好。
不起诉释法说理会上,检察官首先对该院办理的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鉴于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与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化解了社会矛盾,犯罪情节较轻微,王某的行为符合”少捕慎诉慎押”刑法司法政策和法律规定,决定对其不起诉。随后检察官现场进行了不起诉说理,对王某的行为从犯罪构成、危害后果、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分别进行了阐述,教育王某要遵纪守法,远离犯罪,并重拾生活的信心。后公安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训诫。基层干部告诫其遇事要冷静,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法律法规。最后,王某作了表态发言,其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和各级组织对自己的宽大和关心,将深刻汲取教训,多学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基层组织和司法部门求助,做守法诚信的好公民。
该院将以此类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溯源治理,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情怀。(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