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日期:2022-04-1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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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4月7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鄠邑分局深入鄠邑区沣京工业园区企业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从源头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联合检查组实地走访了园区内电镀生产企业,对电镀园内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落实、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存储、使用登记、消防设施配备、使用、保养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通过查看安全生产台账、危险品存储登记台账、实地检查安全隐患、座谈交流等方式,检查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并在排查过程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
检查中,鄠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金智宏对园区内曾发生过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的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向该公司负责人详细了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经营资质、员工安全培训工作、设备更新等整改情况。同时,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晓昌要求企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结合“八号检察建议”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电镀生产线火灾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管理及有毒有害化工材料的存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下一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将围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能动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全域的监督,有效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深化行刑街接,强化与区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合力筑牢鄠邑区安全生产防线,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王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