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南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2020年10月20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检察院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棘手案、疑难案、申诉案、信访案在听证制度的加持下,得到圆满解决。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主动接受全面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作为检务公开重要内容的听证。
在已召开的10起公开听证会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多方参与,采取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旨在让检察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案件事实为什么是这样认定?检察官为什么这样处理?审查结论是否在综合运用利益衡量原则的基础上作出。为其提供了咨询、论证、参与和监督等多重功能。
一在听证会上,检察机关让申请人及其代理律师发表意见,通过说明情况、提问答问,使得申请人诉求得以倾诉,情感得以宣泄。检察机关也了解了申请人的真实想法,找到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突破口。
二在听证中阐述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等,并结合代表们相关主体的陈述和听证员的提问,借助“外脑”智慧,给当事人提供一个平等对话交流的平台,在多方互听互证的过程中,逐渐向案件当事人理清事实、讲透法理,同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从而提升检察公信力,被誉为“是‘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
三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角度出发,释法说理,把握刑事和解契机,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消弭被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消弭了信访风险,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又大力宣传了检察机关公平公正办案的良好形象。(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检察院 全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