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刑事和解释前嫌,上门办案暖民心
日期:2022-04-13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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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益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靳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时,承办检察官在得知靳某因前段时间在家干农活不慎骨折,出行不便不能下床后,和值班律师驱车前往王益区小豆村,对靳某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同时进一步了解其悔罪态度和生产生活情况。
承办检察官来到靳某住处,详细询问了靳某的身体状况,向其认真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靳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靳某对检察机关人性化执法深表感谢,表示要认真悔改,吸取教训,在以后的生活中妥善处理邻里关系。
本案系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创新调解方式,引入第三方调解,经多次耐心劝导,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履行到位,双方握手言和。本院依法对靳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雷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