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等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帮扶救助力度,形成救助合力,更好维护妇女权益,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精神,主动与县妇联、县残联、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科教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军人事务局等八家单位联系,联合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帮助困难妇女及家庭摆脱生活困境,显著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活动精神,丹凤检察院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在会上,首先由副检察长张泰英向县妇联、县民政局等七个部门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精神,希望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高度重视这一专项活动,把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当前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确保应救助尽救助,推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二是与会各部门通过研读专项活动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如何充分发挥职能,助力专项活动发表了很好的意见,进一步形成共识,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三是丹凤县检察院与县妇联等七部门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活动的法律依据、指导思想、救助原则、救助范围、部门职责、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事项,确定了专门联络人员,建立了联动协作机制,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截至目前已办理此类案件3件,效果良好。下一步,丹凤县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协作,进一步突出司法救助工作重点,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巩固扩大专项活动成果。(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李保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