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检察院,司法救助让阳光更温暖
日期:2022-06-1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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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该案相关情况后,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到被害人,主动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收到申请代理人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后,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办案人通过向办案民警,办案检察官了解案情,调阅原案案卷材料,向亲友邻居询问了解核实了相关情况。经调查,发现申请人李某某在案发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遭到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下承受着较大心理压力,精神不振,情绪低落,还有过几次轻生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后再亲戚的多次劝勉下,现在在某所技校就读,案件诉讼过程中为获得补偿。李某某在年幼时父母离异,父亲因欠巨额债务加之体弱多病,虽与其继母长期在外打工,挣的钱连维持日常开销都难,也很少回家,李某某长期靠奶奶照顾,奶奶年事已高,无经济收入,疾病缠身长期靠药物维持,除申请人之外还有年幼的弟弟需要抚养,两个孩子的就学学费,日常开销,老人的医药费等得不到及时保障,生活陷入急迫困难。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启动了救助程序。
通过司法救助慰藉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心灵、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重拾信心、挽救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家庭,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坚持做到办实事、传关怀、暖人心,积极回应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需求,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困难群众,坚持“应救尽救”,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重建生活的信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体现了国家的人文关怀。(商南县检察院 全平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