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落细落实,促使全体干警准确理解把握“三个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该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按照要求,每月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向上级院报送填报情况,确保“三个规定”举措落实到位。
强化记录填报工作,明确职责履行到位。该院要求全体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不准有遗漏,不准有选择性记录;把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等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检察人员执行“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规定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检察人员年度考核和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宣传讲解,确保制度宣讲到位。该院通过辅导宣传、答疑解惑、利用两微平台,全面深入解读“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精神实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破除禁锢、消除疑惑、打消顾虑,使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成为每一名检察干警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进一步增强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抓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责任感,抓住“关键少数”,逐级落实责任。该院通过内部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对不如实记录填报、隐瞒不报或者通过案件暴露出来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影响案件办理、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察,定期进行通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