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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签订文明承诺书 树立文明新风尚
日期:2023-06-16 09:3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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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学习了践行文明实践行动相关要求,并组织全体干警签订《文明实践行动承诺书》。

《文明实践行动承诺书》主要包括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旅游等相关内容,对四种文明行为进行了细化,旨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引领城市文明新风尚,进一步动员全体干警自觉革除不文明行为和不良习惯,激发干警讲文明、树新风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通过学习和签订承诺书,使全体干警对文明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作为新时代检察干警,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带头树立良好文明形象。在工作生活中信守承诺,自觉遵守礼让行人、文明行车的交通规则;争做文明用餐、勤俭节约的示范者、志愿者、监督者;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主动接受网络安全教育;倡导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的旅游形象,以实际行动为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贡献检察力量。(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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