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发展普及,人人都有手机,人人都是自媒体逐步成为常态,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检察机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本文就基层检察机关运用新媒体推进宣传工作作以阐释,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作参考。
一、新媒体的特点
新媒体是与传统媒体相区别的一个概念。新媒体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社会舆论形成机制和传播方式,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媒体多样、宣传覆盖面广以及及时互动性强等优点,新媒体的社会舆论宣传形成机制相对便捷,并能够通过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实现快速传播,其传播形式也多种多样,涉及图片、视频、文字、声音等各个方面,更能够吸引群众的关注目光。同时,网络的及时发布和接收也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信息发布者和接受者的双向互动。但是,相对于传统媒体,由于新媒体特别是网络信息发布的任意性和分散性,也使得信息的传播不利于被控制和管理。
- 二、基层检察院新媒体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观念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虽然基层检察机关已经运用新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但不可避免部分干警在思想观念上没有认识到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对社会宣传格局的影响力,缺乏对新媒体沟通工作的学习和认真了解,部分干警对新媒体的认识还存在不足,仅仅只是将新媒体平台作为一个发表稿件的窗口,没有意识到网络宣传是民意沟通、舆论疏导的好渠道,没有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特性,没有与网民群众得到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新媒体的应用还不够广泛和深入。
(二)专业人才匮乏,内容缺少创新
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检察工作的重心是业务部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大多由政工部门人员兼任管理员,他们本身还承担着其他工作任务,很难精心管理好“两微一端”,能够定期保持内容不断更新就已是不易了,更不要提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原创作品了,繁重的工作负担导致干警难以专注新媒体宣传工作。同时,新媒体的运营是需要专业的设备支持的,比如高性能的电脑、专门用于新媒体工作的手机、新媒体编辑中所需的图文排版、制作、音视频编辑及录播设备等,但大部分基层院由于经费等方面的原因,很难给负责新媒体工作的干警配齐上述设备。并且基层检察机关缺乏新媒体相关的专业人才,负责新媒体具体工作的干警大部分都是法学专业出身,之前接触新媒体运营方面的知识并不多,导致对新媒体的应用手段能力不足,只能是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新媒体专项培训,新媒体中的图文、视频等编辑、排版操作水平的提升非常缓慢,大部分负责新媒体运营的干警仅仅掌握一种新媒体的技能,对于其他的技能则很难专注精力进行学习,导致无法正确、快速、有效、熟练地使用新媒体工具开展宣传。
(三)新媒体人气不足,宣传效果有限
新媒体的发展离不开粉丝的关注和支持,粉丝的活跃度和互动量越高,越有利于新媒体的发展,新媒体账号的建设具有“滚雪球”的效应。但是,目前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的新媒体平台还处于“我说你听”的阶段,对于网友的评论或留言,或者是由于未能及时查看而回复不及时,或者是担心回复引起相关的舆情而“点到即止”甚至不敢回复。以上种种,导致大多数基层检察院新媒体平台粉丝数量始终无法上涨,检察机关的新媒体宣传工作不温不火,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 三、新媒体时代加强基层检察宣传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
检察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宣扬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以及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具有重大作用,也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知民意、察民情的重要途径,关系着检察工作的整体和大局。加强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离不开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基层检察院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建设和运用,真正认识到微博、微信的价值,切实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检察业务工作,一手抓宣传工作,将检察宣传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积极构建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参与、全体动员的宣传网络格局,同时强化学习和培训,提高检察宣传干警积极参与和投入到新媒体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推进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发展。
(二)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工作质量
检察宣传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一支专业化的宣传队伍,做好新媒体时代下的检察宣传工作,必须建立一支政治过硬、懂网用网、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正规军。
针对基层检察机关专门从事宣传工作人少的情况,一方面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鼓励和吸引有一定兴趣或宣传能力的检察干警参与到宣传工作中,增强宣传队伍的力量;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社会招聘等方式积极引进专业宣传人才,使检察宣传工作更具专业化、职业化。
强化宣传干警对新媒体应用能力的培训,举办专门的培训班,保障培训时间,组织干警学习新媒体时代下的宣传工作技巧和应用方式方法,学会充分利用新媒体这一宣传平台,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来占领舆论制高点,把握舆论主动权。
进一步加强装备保障,加强经费投入,切实为从事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干警配备相关的新媒体设备,还需要提供充足的检察宣传工作经费,解决检察宣传工作者在新媒体应用时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的后顾之忧。上级检察机关也应当加大对基层检察机关的支持,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
(三)精准定位,与时俱进,赢得群众认可
检察机关要努力拓展宣传方式,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导向。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同传统主流媒体的联系,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全面强化检察宣传工作的主阵地建设,掌握好舆论宣传的主风向;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群众答疑、群众法律咨询等活动,服务于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广泛关心和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时刻把握检察宣传工作的方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多使用群众看得明白的文字、听得懂的语言、能够接受的表达方式,让群众更容易理解并参与讨论,提高检察宣传工作的亲和力。
(四)加强沟通协调,理顺新媒体运行
新媒体的运营是一个全方位、“一盘棋”的格局,牵涉多部门、多管理人员,靠政工部门单打独斗是不行的。沟通不畅、协调不够,就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从而致使新媒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因此,基层检察院要重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相互配合,互通有无,平衡检察业务工作和宣传工作的关系,实现两者全面对接,做到信息共享,切实达到宣传效果。同时,制定相应的宣传考核激励办法,将宣传任务分配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定期通报完成情况,鼓励干警积极参与新媒体创作,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新媒体运行
有效的制度将更好地规范新媒体时代检察信息宣传工作的运作,从自身角度来说,基层检察院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类新媒体应用运作的体制机制,如网络与信息化领导机制、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两微一端”管理办法等。这类制度将有效地规范新媒体应用的运行,让检察宣传干警在使用和管理新媒体应用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于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