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传达落实全省首次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市生态环境检察工作,2023年12月5日,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虹娟出席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岳军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衍举传达了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区院作表态发言。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虹娟对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出意见。
王虹娟强调,要心怀“国之大者”,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责任使命。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是关系党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和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责任,为秦岭生态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湿地资源保护等具体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要坚持理念引领,重点把握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目标思路。认真梳理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和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树立生态环境检察现代化理念,构建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办案质效。要聚焦重点领域,全面发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职能作用。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聚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等履职重点,为商洛筑牢生态底板、守牢生态屏障。要全面统筹推进,努力打造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商洛模式”。结合商洛实际,以助力当好生态环境检察卫士为目标,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体系,夯实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基础,推动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检察案件办理质量持续提升。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或办案团队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会。(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