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认真贯彻落实“办实事、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将高质效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认真全面听取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和利益诉求,针对案件事实清晰,争议较小的案件,客观分析案件事实,厘清各方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引导当事人主动寻求利益平衡点,帮助提出化解矛盾的合理方案。2023年该院办理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徐某某拖欠刘某某1050元工资,检察机关多方走访才找到徐某某的下落,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徐某某当场支付刘某某工资报酬1050元,这起将近十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二是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精准监督。书面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诉讼卷宗的同时,依法能动运用民事调查核实权,查阅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勘验现场,咨询专业人员意见,询问承办法官、当事人、与案件相关的第三人,最大限度还原客观事实,提炼案件争议焦点,精准发力,靶向监督。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9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7件,在书面审查的同时,还运用了查阅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询问承办法官和当事人等方式,不断强化调查核实权在民事深层次违法监督案件中核心地位。
三是加强检察听证工作,听取专业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利用听证员独立地位和专业意见,以法与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件评议与情绪疏导,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程序,有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最大程度推动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高质效化解,实现更高层面的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实做优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充分运用民事检察和解职能,综合运用法理和情理,推动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高质效化解,促进诉源治理、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温度。2023年该院办理的詹某某等3人向洪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中,检察官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促进双方当事人在检察环节达成和解,洪某某在约定期限向詹某某等3人支付了劳动报酬,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黄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