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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廉政谈话
日期:2024-05-28 08:59  作者: 

5月22日上午,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廉政谈话会,驻院纪检组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新任中层干部、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材料》等案例通报,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各新任中层干部依次就党纪教育学习专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从自身建设、业务提升及廉政建设方面进行了表态发言。

谈话强调,党员干部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不断推动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

谈话要求,一要笃学以明党纪知识。要积极吸取经验教训,深刻学习领悟新修订《条例》的政治含义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深化认识,尤其是要牢牢把握《条例》新修订部分,不走“歪路”,始终坚持同党纪条例保持高度一致。二要正心以强纪律意识。要紧跟党纪条例的新变化新要求,时刻用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让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用而不变的言行准则。同时要做好对亲属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坚决做到关爱家人有原则,严明家教、立好家规、纯正家风,切实规避廉政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三要廉洁以促纪律建设。要把党纪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行动遵循,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激荡清风正气,自觉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做到秉公用权,为政清廉。(卫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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