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案管部门如何更好规范数据监管、提升业务数据质量
检察业务数据是整个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各种最原始数据的依据。在"互联网+"思维的引领下,大数据将成为今后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也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如何如何更好规范数据监管、提升业务数据质量,成为案管部门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笔者结合丹凤县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工作实际,针对业务数据质量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促进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统计工作能够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
一、业务数据质量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案卡填录重视程度不高。部分案件承办人重实体办案、轻案卡填录,不认真落实案卡填录规定,导致案卡填录、文书制作不完整、不及时。部分承办人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不规范,导致案卡填录遗漏情况不断,随意修改案卡,跨月修改案卡等严重影响数据质量。
(二)对案卡填录规则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干警对业务系统填录规则不熟悉,业务数据掌握不清楚,未能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填录标准》、《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录案卡。对案卡填录的基本要求,填录基本标准不能熟练掌握,忽视案卡之间的逻辑关系,导致案卡填录矛盾,违背法律常识现象时常发生。
(三)统计衔接不畅,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新旧系统的替换对接、系统升级问题,导致干警对系统案卡信息填录标准的不明确;岗位调换人员流动,培训较少,统计工作接手时间短、缺乏经验,短期内很难做到全面熟悉各业务部门的案卡流程及报表关系,导致2.0系统的某些数据在15专网系统无法抓取到。同时,案管部门业务繁多人员少,统计员的兼职过多,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深入研究,导致数据审核不严,统计监管缺位。
(四)是检查通报不及时,考核机制不健全。案管部门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导致报表无法正常反映工作情况,遇到数据不准,案卡填录错误情况,仅仅只能做到督促承办人及时修改,下次遇到类似问题案件承办人仍然会发生同样的错误。案管部门作为监督部门没有起到监督职能,仅仅过度强调服务作用,针对业务部门频繁报表数据出错没有进行通报警示。
二、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的对策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检查数据录入准确性。要求充分认识到检察业务数据是司法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是开展案件管理的重要抓手,是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对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的评价指标。通过抓业务数据质量,发现和解决办案瑕疵和司法不规范问题,提升业务工作规范化,实现数据质量与案件质量同步推进、同步提升,真正形成抓数据质量就是抓办案质量的工作理念。
(二)压实填录责任,提升业务系统应用水平。严格落实“全员、全面、全程”应用统一业务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填录标准》的培训和学习,重视系统应用,每次系统升级后要组织定期新系统业务培训,加强新旧系统衔接,熟悉系统流程,规范系统操作。强化承办检察官的填录主体责任,真正做到“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审批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实现案件办理和信息填录同步进行,避免出现漏填、错填、不规范填写案卡信息情况。
(三)加大数据监管力度,发挥流程监控协同监管作用。把开展业务信息监管工作与流程监控工作相结合,互为补充,互为信息整合。通过系统内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案卡信息填录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案件承办人,再通过业务信息监管子系统进行案件信息变更审核,及时纠正数据信息,提高案件办理数据信息同步生成业务数据准确性。对发现案件在案卡填录、办案时效、系统文书制作及打印、用印等方面存在问题,通过采取口头提示、网上提醒、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等形式,提醒改正,引起业务部门重视,引导办案人员规范填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