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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入村出庭公诉 村民“沉浸式”学法
日期:2024-07-29 08:0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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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商南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商南县试马镇红庙村,出庭支持公诉姜某某、袁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该院联合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以案释法,让群众“零距离”、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40余名附近村民旁听了庭审。

2023年2月份,姜某某、袁某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先后两次使用电子捕猎器(俗称“电猫”)猎捕野生动物,猎获猪獾一只、野兔一只。案发后被告人姜某某、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二人年龄较大、且患有疾病,为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同时更好地释法、普法,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商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建议到被告人居住地村委会进行庭审。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就案件的定性、量刑进行了充分的阐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针对农村地区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等相关法律认识不足的情况,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检察官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向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释法说理,引导大家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爱护野生动物。同时呼吁群众,如发现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应积极主动检举线索。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向旁听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深入分析非法狩猎犯罪的严重危害,对姜某某、袁某某行为触犯的法律、罪名和刑罚规定进行普法宣讲,并向旁听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官把庭审现场变为普及宣传相关政策法律的法治宣传课堂,实现了“起诉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吴京  孙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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