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公诉进林场 以案释法护生态
日期:2024-08-14 15:58
作者:吴燚 张红艳
8月13日,丹凤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商山国有林场城周管护站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林业等相关部门人员、周边群众共30余人参与旁听。
2022年12月,被告人殷某某雇请他人滥伐林木立木,蓄积量72.9立方米。庭审中,丹凤县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出庭意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殷某某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赔付造成的碳汇计量损失价值人民币16957.41元。该案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全额缴纳了生态补偿金。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还以案释法,向在场人员宣传加强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今后,丹凤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两山理念”,继续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守护绿水青山,争当秦岭生态卫士。
( 吴燚 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