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建设 >> 详细内容
践行“枫桥经验” 提升监督质效
日期:2024-10-30 08:54  作者: 

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立足检察职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始终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主动靠前发力,深入基层治理,增强协作合力,推进监督线索转化为监督案件、治理问题转化为治理对策,不断增强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广度、深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关口前移 拓来源 畅渠道

(一)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控告申诉渠道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持续深化信访诉源治理,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线上依托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沟通搭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镇安县综治中心视联网系统联络机制,以多端口、多渠道接收群众信访事项。线下构建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关键点,以各镇(办)、村(社区)12309检察服务工作站、联络点为辐射区的三级网络机制,全面了解涉检诉求,发现、筛查、梳理和转化群众诉求中的法律监督线索,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二)依托侦检协作,打通提前介入工作链

镇安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以“常驻+轮驻”方式指派员额检察官坐班开展工作,坚持常态化监督,实现数据信息共享,通过提前介入、联席会

议等形式,充分发挥侦协办“桥梁”与“纽带”的平台优势,将工作重心前移、监督触角深移,定期对公安机关办案系统中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实施法律监督,以会商研判和协作配合推进成案,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强化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力度,积极应对和解决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新要求,切实推进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扎实推进刑事案件高质效办理。

(三)凝聚监督力量,助推检察听证解纠纷

镇安县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立场,将“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办案,通过院领导包案、上门听证等方式,主动延伸检察服务触角,用老百姓可感可触可见的形式,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情理”讲透,全面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和听证人员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切实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成纠纷的实质化、终局化化解。

二、力量融合 强机制 补短板

(一)深化检警协作,提升办案质效

执法监督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定期深入派出所巡查执法活动,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通过查阅刑事案卷材料、治安案件材料和110指挥中心的接警记录,了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情况,针对立案、定罪、量刑存在认识分歧时,化被动监督为主动履职,定期组织召开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会,通过检警有效协作方式,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树立“综合全案看证据”的观念,提高对证据的分析、判断和运用能力,深化对法律理论和监督理念的理解,以高效率、高质量监督方法和技巧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二)强化融合履职,助推诉源治理

镇安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坚持以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为宗旨,面对涉案当事人来信来访,着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的衔接配合,完善业务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和案件会商制度,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推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和批捕、起诉、监督、预防“四项职能融合”办案模式,进一步优化了检察机关内部统筹协调机制,确保了办案链条的完整性、监督办案的专业性,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

(三)借助外脑智慧,破解办案难点

为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镇安县检察院聘请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劳动监察等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依托外部专业力量辅助办案,特邀检察官运用专业技术、专业知识对案件提出专业意见,在协助办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为检察办案提供智力和智慧支持,检察官借助专业力量弥补短板,拓宽案源,巧借外力提升办案效果。(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耿莹)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