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全面提升我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业能力,持续推动“鹰”系列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近日,莲湖区检察院受省公安厅邀请,指派第一检察部主任李笑鹤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业能力培训班做专题授课,来自全省刑侦部门的公安干警参加培训。
此次授课以《文物犯罪的治罪与治理》为主题,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为切入点,从文物犯罪的案件情况与特点、常见罪名和关联罪名的理解与适用、证据收集的相关注意事项以及文物犯罪的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系统全面讲解。重点围绕全国、全省文物犯罪典型案例,以“典型案例——法律规范的理解与适用——侦查取证要点”的讲述模式,结合2024年11月8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文物犯罪的法律规定、罪与非罪、取证要点、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如何协同做好文物保护与犯罪治理等问题。
会后,参会干警就侦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场沟通交流,学习其他地区公检配合打击文物犯罪的先进经验,在场同志表示收获满满,期待能有更多的机会互相交流,共同提升文物犯罪办案质效。
近年来,莲湖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在严厉惩治、有效防范文物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文物安全注入更多“检察元素”。办理的一起倒卖文物案入选全省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文物不言,检察“铸盾”该院将持续推进与公安机关、文物行政部门等部门的全方位深层次协作,做强做实做优文物犯罪的治罪与治理,保护好辖区丰富的文物资源,当好历史文化的传承者、守护者。(牛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