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法院书记员王之琛荣获2024年度“全市法院书记员岗位标兵”荣誉称号
日期:2024-11-2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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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度全市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比赛总结表彰暨经验交流大会,经过激烈的角逐和严格的评选,长安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王之琛凭借出色的表现荣获“全市法院书记员岗位标兵”荣誉称号。
王之琛,2018年进入长安法院,先后在郭杜法庭、速裁审判庭担任书记员工作,曾连续多年被长安法院评为“优秀书记员”。他说,书记员是一份平凡的工作,但平凡不等于平庸,而是摆正自己的位置,踏踏实实地落实每一项工作,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平凡中做到不凡,需要勇气、毅力、耐心,压力与动力并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将时刻保持谦卑、勤勉的心态,全力以赴。
书记员作为审判团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承担着庭审记录、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等重要职责,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长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书记员队伍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的规定(试行)》,细化了职能分工配合,落实对书记员队伍的有效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书记员履职能力,长安法院还定期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培训讲座和举办书记员业务技能大练兵,引导书记员队伍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锤炼职业素养,全面考察书记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长安法院将继续秉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不断加强书记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书记员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