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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以“三个管理”为导向的检察管理转型
日期:2024-12-10 11:55  作者:郭帅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检察管理是一门科学。把检察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一项新课题,如何切实做到、真正做好,需要各级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共同研究探索。”在此背景下,检察机关的管理转型显得尤为迫切。通过从简单的数据管理向更加全面、系统的管理转变,检察机关不仅能够提升工作效率,还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双重目标。以下将从“三个管理”提出的时代背景、重要地位与相互关系以及落实“三个管理”的方式路径三个方面展开详细论述。

一、“三个管理”提出的时代背景

(一)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社会对司法公正和高效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不仅是打击犯罪,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然而,传统的数据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新时代的需求。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推动下,检察机关需要更加科学、系统地管理业务、案件和质量,以提升整体效能。例如,某地检察机关通过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了对案件办理过程的全程监控,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个管理”的提出,旨在通过透明化、规范化管理,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业务管理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业务流程,让社会各界能够清晰了解检察工作的运行机制,从而增强公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在案件管理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案件办理的全流程公开,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受到监督。在质量管理方面,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司法公正。

(三)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三个管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业务管理强调对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确保每一位检察人员都能胜任岗位职责。案件管理则要求检察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质量管理则通过定期的考核和评估,激励检察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推动整个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三个管理”的重要地位与相互关系

(一)业务管理是基础

业务管理是“三个管理”的基础,它涵盖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案件受理、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通过科学的业务管理,可以确保每一项检察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例如,某地检察机关通过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大大减少了因操作不当导致的错误。同时,业务管理还强调对检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一位检察人员都能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案件管理是核心

案件管理是“三个管理”的核心,它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效率。通过案件管理,可以实现对案件办理过程的全程监控,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例如,某地检察机关通过建立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了案件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效率。此外,案件管理还强调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专项管理,通过组建专家团队进行会诊,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三)质量管理是保障

质量管理是“三个管理”的保障,它通过对案件办理质量的严格把关,确保司法公正。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案件评查、质量评估、责任追究等内容。例如,某地检察机关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改进措施,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此外,质量管理还强调对检察人员的绩效考核,通过奖惩机制激励检察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

三、落实“三个管理”的方式路径

(一)检察官自我管理

每位检察官不仅是案件的承办者,也是自我管理的主体。在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个案的质量是整体管理的基础。明确检察官的办案职责和落实司法责任是确保个案质量和整体质量的前提。遵循“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界定职责权限和范围,通过明确责任来促进每一位检察人员积极履行职责。高质量的个案处理能够有效提升案件管理的整体水平,这是每位检察官加强自我管理、履行职责的核心所在。从业务管理的角度来看,宏观层面的业务管理依赖于数据的支持。准确的数据是开展检察业务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基础。作为数据填录的第一责任人,检察官必须增强数据质量意识,确保案件信息的真实、准确和规范。通过强化数据填录的自我管理,为业务管理和质量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联动管理

“三个管理”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有不同体现。业务部门承担本部门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主要职责,也承担对本条线业务管理的重要职责。例如,民事检察部门承担加强民事检察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职责,也承担加强对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情况等重要业务态势、虚假诉讼防治等重点办案领域的分析研判的业务管理职责。案管部门侧重业务管理,通过业务数据统计分析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也负有流程管理等案件管理职责、统筹组织实施案件质量评查等质量管理职责。检务督察部门侧重通过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推动提升质量管理实效。要结合落实“三个管理”,进一步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健全协同衔接机制,促进相互贯通,加强和改进本部门、本条线的科学管理,找准职能定位、管理重点。

(三)上下一体化管理

以检察一体化为基础,通过规范检察机关内部的领导、监督和配合机制,构建“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一体化检察工作模式,从而更好地实现“三个管理”。要加强检察院内部各部门在“三个管理”方面的协同机制建设。业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检务督察部门等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和各自的侧重点,又要共同推进“三个管理”的落实。在宏观管理层面,一体化管理不仅指某一个检察院内部的“三个管理”一体化,还包括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三个管理”一体化推进。要进一步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业务指导,完善疑难复杂案件的请示指导和重大敏感案件的督办制度。上级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应利用对本条线业务情况的熟悉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强办案指导。通过在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建立有效的“一体化管理”机制,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管理保障。(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郭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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