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04-03 作者: 浏览:36次
汉滨区检察院多举措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近年来,汉滨区检察院在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不断完善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先后被授予省、市、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省院授予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先进集体,并确定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
建章立制,规范涉未刑检办案程序。常设了未检工作办公室,侦监、公诉、监所、控申部门成立四个未检工作组,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后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管理规定》、《在押未成年人帮教办法》、《缓刑未成年人回访规定》、《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三个一”工作制度》、《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办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维权接力办法》。新《刑诉法》实施后,又制定了未成年人分案起诉、非羁押风险评估、诉前社会调查、特别讯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机制,确保维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特案特办,体现刑事司法人文关怀。注重区别对待、审慎决定。一是适时介入。向前延伸要求侦查机关立案通报;向后延伸采取量刑建议、判前沟通、列席审委会方式,落实轻缓刑事政策。二是特别讯问。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坚持注意讯问的语气和言辞,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对未予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注意讯问的场合,坚持做到不开警车、不穿制服、不扩大知情者的范围,避免给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三是羁押“必要性”特别审查。主动走访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老师和社区、村组干部群众,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品行、监护条件、帮教措施,为准确适用法律和开展维权后续工作提供依据。四是加快内部审限。要求对案情简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天批捕结案,15天起诉结案,并进一步监督快侦、快审、快判,减少未成年人诉累。五是严惩侵未犯罪。对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抢劫、伤害、奸淫青少年等恶性案件从严、从快查处,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多途径构筑社会预防网络。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三送法”活动,在辖区14所学校设立“普法维权联系点”,通过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制辅导,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和主题作文竞赛、学生自办法制园地、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在校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开展“社区包建”活动,建立帮教档案,对不捕、不诉、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制定帮教计划,定期回访考察,及时了解被帮教人的思想活动情况、工作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努力解决被帮教人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防止再次犯罪,实现帮教维权无缝衔接。与团区委、公安、教育、文化、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建立保护未成年人联席制度,联合开展“检校共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网吧专项整治”、“清理非法雇佣童工专项整治”等活动,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减少青少年犯罪社会诱因。(通讯员 唐奇 刘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