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04-03 作者: 浏览:33次
长安法院连续第四年荣获全市优秀法院
日前,从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喜讯,长安区法院连续第四年荣获全市“优秀法院”称号,并有六项重点工作分别获得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审判质效先进集体”、“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立案文明窗口”、“优秀司法警察大队”,民二庭荣立集体三等功。马越等19名同志分别荣获全市法院“十大办案标兵”、“百名办案能手”、“优秀调解法官”等荣誉称号,肖维超等4名同志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
这些荣誉的取得,是长安区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充分肯定。2015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法院干警在院党组的要求和统一部署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面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在收案数量激增、结案任务重、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等巨大压力下,攻坚克难,狠抓执法办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司法规范化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长安区法院干警将倍加珍惜荣誉,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再接再厉,为推进平安长安、法治长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供稿:长安法院 刘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