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之力,护国财之安

发布:2024-07-10  作者:webmaster  浏览:12次

国有财产是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国有财产关系国计民生和全体人民利益,也是检察监督重要职责之一。

为了切实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筑牢国有财产安全“屏障”,2022年以来长安区检察院坚持系统观念,既着眼个案办理,又注重抓前段、治未病,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区域重点工程能动履职,以开展征地拆迁领域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积极整治骗取征地补偿款物的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等其他部门业务融合,强化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以“我管”促“都管”,全力守好国有财产。

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长安区检察院立足于国有财产保护监督职能,以办案为手段,多措并举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办理案件1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件,向案发地的村委会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街办收到建议后,变更、撤销安置补偿协议5份,追回被骗取的拆迁补偿款一百余万元,住宅面积五百余平方米、商铺38平方米,车位2个,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办理的2件督促街办变更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受到区上领导的批示肯定。

长安区检察院通过案件办理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堵塞了拆迁漏洞,推动了个案办理向类案预防转化,激活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其中办理的安某某伪造其弟火化证死亡时间、张某某虚增人口、马某某虚增拆迁房屋面积等案件,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和涉案人员变更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对所签订的全部安置补偿协议进行“回头看”,确保了拆迁领域的公平和公正。通过办案发现基层组织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国有财产被骗取,遂向涉案村委会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对涉案街办和村委会干部进行专题法治宣讲,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长安区检察院将继续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证据收集、线索移送等机制,持续做好对国有财产保护案件的排查和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做好国家利益的守护者和捍卫者,努力为长安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曾友谊 张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