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5 作者:webmaster 浏览:56次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围绕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平等保护、落实宽严相济等政策原则,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标定位,高质效推进专项活动走深走实。该院党组深刻认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重要意义,自觉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专项行动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要求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载体,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企业的根本之策和关键环节,坚持高位推动。该院结合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和本地实际,迅速成立“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直接抓落实,集成各业务部门深度参与。按照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总要求,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从三个面确定了十四项重点工作举措,明确了每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细化分解相关任务,以“四大检察”协同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纵深发展。
坚持深耕主业,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工作实效。该院坚持边落实边创新,边推进边发展,不断打造“检察护企”洛南样本。一是加强对涉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通过及时介入涉企案件侦查活动,力求与侦查机关共同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避免以刑事手段处理民事、经济纠纷。二是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对在办的涉企犯罪、经济类犯罪案件共同讨论研判,避免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民事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三是依法推进涉企业案件办理,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综合考虑案件事实、认罪认罚等情况,结合案件办理适时向企业进行普法宣讲。
坚持能动履职,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走访问需。该院在前期“检察干警进企业”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动走访联系辖区内重点企业、商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深入生产一线,实地调研走访,精准问计问需,认真听取企业经营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涉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明确企业法治需求与检察工作的契合点,有针对性地服务解决民营企业法治困惑,努力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检察产品,为下一步更好开展专项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常态落实,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进企业。该院在开展“检察护企”工作过程中,立足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依法护航企业安全生产。按照“预防、办案、监督”全链条检察服务模式,实现了检察履职从“案内”审查向“案外”治理、从治“已病”向治“未病”的延伸。检察官向部分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详细讲解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结合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案例、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指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和整改措施。要求企业以案为鉴,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绷紧“安全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既是是检察机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履职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践体现。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企业发展持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检察履职助力企业行稳致远。(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贾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