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31 作者:webmaster 浏览:9次
这一年,耀州区检察院做实双向保护,持续照亮耀州区未成年人的前行路;这一年,耀州区检察院凝聚合力,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大格局;这一年,耀州区检察院不断践行“办理一案、挽救一人、温暖一家、治理一域”的使命,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做实双向保护,尽职尽责落实司法办案新要求
严格依法办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暴力犯罪案件,2024年,耀州区检察院共对6名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追诉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准确把握和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4年,共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名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度过考察期并重回社会,其余四人正在考察帮教中。
二、依托社会支持体系,凝聚合力促推溯源治理
凝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合力,协同推进溯源治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闪耀未来”未检工作室联合区妇联建立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对办案中发现的家庭教育缺失的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24年,共制发11份督促监护令,开展亲职教育3场次。紧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顽疾,加强源头治理,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拉网式治理行动,对存在问题的娱乐场所监督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全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屏障。
三、推动部门协作,助力受侵害妇女儿童走出困境
长期以来,耀州区检察院未检团队找准困境儿童保护需求精准发力,积极加强与行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团体的协作,扎实开展针对性帮扶救助工作,倾力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纾难解困。对犯罪中受到侵害而无法得到赔偿的未成年被害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共落实司法救助金5.2万元。同时,就办案中发现的3条困境妇女儿童线索及时向耀州区民政局、妇联等部门移交。目前,区妇联将其中1名认定为特困儿童并落实救助金5000元。民政部门将2人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为其落实了各项成长的兜底措施。
四、“请进来+走出去”,持续提升法治宣传质效
长期以来,耀州区检察院“闪耀未来”未检团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将普法宣讲活动作为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今年以来,“闪耀未来”未检团队联合铜川“太阳花”孤困儿童志愿服务团、关庄镇安王小学、耀州中学开展“请进来”普法宣讲活动3次,在讲解员的引导下,未成年人通过参观院志室、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办公区文化长廊等开启了“沉浸式”检察体验。结合所办案件,积极开展“走出去”普法宣讲,15名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干警的宣讲足迹遍布耀州各个乡镇中小学。今年4月,按照团省委、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主办的“红领巾法学院”普法宣讲邀请耀州区检察院“闪耀未来”宣讲团来到彬州市城关小学,向该校六年级学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2024年,耀州区检察院面向青少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6场次,宣讲团成员1人被评为“全区理论宣讲先进个人”。
今后,耀州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司法办案监督,法治教育引领,社会协调联动,汇聚微光,照亮耀州区未成年人的前行路。(王毅 )